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建湖县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在开发区设立1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拟设立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条件 1.由企业法人或自然人股东组成投标联合体,一般以3-5名,最多不超过50名组成。其中在拟设立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中控股的股东应为实力强、信誉好、发展前景好的企业法人。单个法人股东,出资额不得超过其上一年度末所有者权益的35%;单个自然人股东,出资额不得高于3000万元人民币。最大股东及关联方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0%。不允许担保公司、典当行和自然人成为小贷公司的主发起人。 2.建湖本地有一定影响力的规模骨干企业领办小贷公司的,予以优先考虑。对具备较强出资能力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企业等为主发起人新设农贷公司的,其持股比例可放宽至60%。 3.投标人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且全部为货币资金,公司开业时首期到位资金必须在注册资本金50%以上,开业后半年内注册资本金全部到位。 4.投标人必须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成立的小贷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贷款投向必须服务“三农”,严格执行省金融办规定的贷款利率政策和经营管理制度。 二、报名时间 2015年7月9日-7月18日。 三、报名地点 盐城市建湖县金融与企业上市办公室 四、报名要求 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上三年度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基本情况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个人征信记录、个人资产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到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建湖县工商银行,户名:建湖县财政局,账号:1109610029000165496),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视同弃权,概不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建湖县金融办 地址:建湖县湖中南路6号(建湖县政府8楼808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明星 15189309327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建湖县金融与企业上市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