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31 日下午,南京溧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受贿案。据悉,市、区纪委工作人员和城管局工作人员共180 余人到庭旁听。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32 岁的陶某是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城市管理执法中队队员,因涉嫌受贿罪,于2018 年7 月25 日被南京市溧水区监察委员会决定留置,同年9 月17 日被检察院决定逮捕,次日由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2016 年12 月至2017 年12 月期间,陶某在担任溧水区永阳街道城市管理执法中队队员期间,在从事违法建筑巡查、上报等公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汪某、蔡某、俞某等人建造违法建筑逃避监管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3 万余元,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陶某当庭表示认罪、悔过。他说:" 我很后悔,没有经得住金钱的诱惑,对不起单位、家人与社会,我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愿意面对,请求法庭能够给予公正审判,从轻处罚。"
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