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特约评论员 马亮
春节过年期间是人们团聚的好日子,也是婚丧嫁娶的密集期。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情礼节的筹码也水涨船高。在一些地区,人情礼节的支出负担较重,已经成为许多人不能承受之重。为此,各地政府部门都会出台一些政策,倡导勤俭节约和移风易俗。最近河南省濮阳市发布的一则《濮阳市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实施意见》,则让人大跌眼镜。
《意见》明确规定了彩礼、礼金、酒宴等最高限额,指出农村婚嫁彩礼不得高于6万元,城区婚嫁彩礼不得高于5万元,村社党员干部本人及子女婚嫁彩礼不得高于3万元,公职人员本人及子女婚嫁彩礼不得高于2 万元。与此同时,《意见》规定了在婚丧嫁娶时亲属随礼农村不超过50元、城区不超过100元;婚宴不超过15桌,每桌饭菜费用农村不超过300元、城区不超过600元;每瓶酒水农村不超过30元、城区不超过60元;每盒香烟农村不超过10元、城区不超过20元。
为了有效治理高价彩礼和持续推动移风易俗,这份《意见》可谓煞费苦心。与此同时,《意见》提出了全市倡导的婚嫁彩礼“限高”标准,并要求各县区和市直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标准,做到要求相对统一、内容量化具体、群众普遍接受。如果该市下辖区县照此执行,那么我们又会看到更细致和更具体的婚嫁彩礼“限高”标准。
应该说,当地政府为民着想的初衷是好的,关注的问题也是突出的,但是所采取的方式和做法却值得商榷。人际关系讲求有来有往,所以人人都要送礼,人人都要操办,使婚丧嫁娶失去了原本的意义,变得扭曲和异化。与此同时,深陷其中的人们不堪重负,又不能冲破人际关系网络的束缚,成为政府值得关注的关键社会民生问题。
过去几年,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各地在治理高价彩礼和倡导移风易俗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一些地区的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使人们回归婚丧嫁娶的本意。但是也有不少地区“好心办坏事”,不仅未能有效遏制大操大办的恶习,反而导致愈演愈烈。
一些政府部门不去深入调查研究造成高价礼金和铺张浪费的深层次原因,而是采取“一刀切”或“一禁了之”的简单粗暴做法,致使此类问题得不到长期解决。有的地方执政者认为只要制定一套政策文件,规定各类活动的要求和标准,就可以约束人们的行为。但是,此类政策如果不切实际,往往最终成为一纸空文和一场笑话。
类似濮阳市的这种“限价”做法,往往无从执行。比如,政府部门是否要一一核查每份彩礼是否“达标”了?一些彩礼以汽车、电器、住房等方式提供,是否需要折价计算?各区县和各部门如何进一步设定更细致的标准?如果跨区县婚娶,应该采取谁的标准?随着物价攀升,是否标准也要随行就市地每年更新?
之所以会出现彩礼节节攀高的问题,同婚姻市场的性别不平衡有很大关系。特别是在许多中西部农村地区,由于男孩偏好、计划生育和外出务工等原因,适龄男性的数量远大于女性。在激烈的供需矛盾下,大龄未婚男性的求婚成本急剧攀升,也使女方可以在彩礼上漫天要价。
由此可见,婚姻市场失灵是诱发高价彩礼的主要诱因,而政府干预是否能够解决市场失灵,则取决于政策的适切性和对症性。人为规定彩礼、礼金、酒宴等最高限额,相当于政府给市场设定“指导价”,但却违背了市场规律。不去关注高价彩礼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而只是在表面上做文章,这无异于缘木求鱼。
此类政策也暴露了一些政府部门不作为和避责的心态。由于移风易俗是各地政府大力倡导的重点工作,所以很多政府部门为了规避因为工作不力而被问责的风险,刻意炮制这样的无效文件。
此事暴露的现象并非孤案,在其他地区和政策领域也普遍存在。比如,近日舆论热议的呼和浩主干道两侧禁贴春联一事,就是拍脑袋决策,与春节传统文化相悖,严重伤害了民众感情。还有一些部门为了限制教育类违规APP的应用,将审批权直接下放到毫无准备和相关能力的学校,要求学校对入校APP进行审查。诸如此类的政策都是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突出表现,它们反映了一些政府部门机械照搬和硬性规定的一贯行事逻辑。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之能够适应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婚丧嫁娶这样的问题恰恰是社会治理领域十分突出的问题,也是亟待政府部门有效治理的领域。针对此类乱发文件的突出问题,政府部门应考虑在治理理念和治理能力方面下功夫。
一方面,要设立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纠错机制,有效遏制政府部门“乱伸手”,避免粗制滥造和毫无价值的文件频频“出笼”。与此同时,在强调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之际,也应考虑加强全国同类共性问题的集中研究,为各地政府制定和执行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使政策制定不至于如此“奇葩”。更为重要的是,要考虑端正政府部门的执政理念,并提高政府部门的治理能力,使之同日趋复杂的社会治理需求相适应。(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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