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11月24日电(黄竹岩) 今年10月,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的统一部署,14个国务院督查组分赴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督查组核查发现,部分地方和单位仍存在落实保市场主体政策打折扣、搞变通,推进工作虚落实、假落实等问题,影响了政策红利的充分释放。在有关典型问题通报中,涉及江苏的有三处。
据了解,此次通报的典型问题包括“执行减免国有房屋租金政策不彻底”“转供电环节截留降低电价政策红利”“清欠工作进度缓慢、虚报瞒报、边清边欠”“乱处罚乱收费有所抬头”“个别地方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支出缓慢、使用不规范”等五个方面。和江苏有关的主要是“转供电环节截留降低电价政策红利”“乱处罚乱收费有所抬头”两方面。
督查组在多地发现,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未将降电价政策红利全面传导至终端用户。“上海、江苏、河南等地部分转供电主体近3年来普遍未落实降低电价政策”,其中,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金桥灯饰城物业管理公司2018年、2019年未向其转供电用户降低电价,截至2020年10月20日仍未退回多收电费;徐州市泰隆商业街物业公司自2018年以来转供电加价幅度一直在30%-50%之间。
另在“乱处罚乱收费有所抬头”问题方面,连云港被点名。通报称,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搭车”发展会员,会费支出结构不合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规定,“未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开展与业务主管单位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督查发现,连云港市赣榆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未与市场监管局脱钩,协会会长由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兼任。该协会利用租赁市场监管局办公场所的便利开展代办营业执照等中介业务,并借机发展会员、收取会费,且会费支出结构不合理。2018年至2019年,该协会共收取会费952万元,其中会员活动费支出仅占2.2%,其余大部分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和房屋租金,且向市场监管局支付的房租价格明显高于市场水平,存在变相利益输送。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要求,有关地方和单位要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于12月31日前集中报国办督查室;并表示,遭遇类似政策不落实的企业和群众,可继续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向国办督查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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