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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在人民路和后关路交界的地方,看到路边有卖瓜的,一元一斤,就卖了两个。刚秤好,停下来一辆城管执法车,下来几个人,将小贩的电子秤没收,放到车上,留下一句:星期一去大队处理。便扬长而去。
我先不谈小贩应不应该在这里卖瓜,先说说城管执法中的两个不规范之处:
首先,执法人员应该亮明身份,掏出执法证,凭证执法。因为许多城管的协管员是没有执法权的。
其次,应该告知其违反了城市管理条例的哪一款哪一条,这叫依法执法。民众有知情权。
最后,没收电子秤应该开具手续。没有手续,似乎性质就变了。
上面是说城管执法的不规范。下面在说说小贩。
小贩摆摊,许多人讲影响交通,我觉得这一条站不住。看看后面的小汽车,也是停在路边,那它就不占道,不影响交通了。说实话,我总是希望将所有的汽车停车位变成临时摊位,这样更加能解决许多下岗工人的生活问题。要么就全部取消,还道路清静。你看小小的双元路,两边车子停了,还能走路吗?
那就是卫生的问题,这个应该可以加强管理,谁摆摊谁负责。
有人说可以租个门面,在门面里,路边一元一斤的瓜,估计要你一块五吧。人家也是要成本的。
这是个题外话,也就是说说而已,一定有许多人反对。
也可能我也是下岗工人的缘故,所以我很同情那些摆摊混生活的。可能有些人收入还可以,但起早贪黑的辛苦,不是平常人所能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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