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工人老大哥 于 2015-5-31 05:38 编辑
高速公路永远没有停止收费的一天
转自凤凰网
我算明白了,在时下的中国,最赚钱的营生不是办企业,更不是什么勤劳致富,而是修几条高速公路,然后坐地收钱。据专家估算,全国高速公路一年收费在4000亿元以上,可以说是“日进斗金”,暴利多多,因此高速公路被称为“印钞机”。
还是让我们具体看看高速收费的暴利吧。资料显示,广深高速当初投资114亿元,截至2012年已累计收费超过410亿元,收入远远超过投资;山东省交通部门公开的数据显示,2013年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共收了104亿元的通行费,这还不包括约占四成的经营性公路的收费;即便是西部地区的广西,通行费总额也达到了84.8亿元。
在这些巨额通行费的背后,是经营企业的惊人利润。主营广佛和佛开高速的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显示,该公司今年上半年净利润率达26%。同样由年报可以看到,深圳高速、山东高速、成渝高速等企业的利润率多在30%以上。这一利润水平甚至超过金融、房地产等行业。
随着汽车进入千家万户,驶上高速的汽车只会越来越多,高速路已经变成了“吸金路”,端的是“车轮一响黄金万两”。
想当初,收费高速公路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说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出发点还是挺高尚的。那么,高速收费得来的暴利全部用来还贷了吗?
以山东省为例,一年上百亿元的巨额收费并没有全用在还贷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给出的“账本”显示:2013年政府还贷公路收费主要用于还贷和维修。其中归还本金和利息约85亿元,大中修及养护约7亿元。但归还利息部分不仅是高速公路,还包括二级公路和农村公路债务利息。换言之,高速收费不仅还了自己的债,还替“兄弟道路”还了债。
除了还贷和企业暴利,巨额通行费背后黑幕重重,表现出的是高速管理公司钱多任性的胡作非为。幸亏此前审计署曾对18个省份的高速收费进行了专项审计,给公众揭开了一些黑幕:
一是闲置和挪用。巨额通行费中的大量资金被闲置,并没有用于还贷,有些资金还被挪用于建楼堂馆所、投资股票等;
二是养人。高速企业虽然已经是人浮于事、超编严重,但还能发放起高额福利。据了解,有一家高速经营企业编制27人,实际却多达156人。2013年,山东省政府还贷公路收取通行费中用来供养运营单位和企业的费用高达7.6亿元。收费员的工作尽管非常枯燥乏味,但月入万元的优厚待遇,曾引起不少研究生对这一职位趋之若鹜。记者从广州一家路桥公司职工处获悉,一般员工月收入在8000元到1万元,而一个路段的项目负责人,手里管理的资金上亿元,一年收入可达30万元。
三是利益输送。在收费权转让中,有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导致国有资产受损,而个人从中谋取巨额利益。审计发现,合巢芜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转让中,国有资产流失12.4亿元。
本来,这些收费高速公路,即将迎来收费到期的高峰。然而,这么大的一块肥肉真的是让人难以割舍,于是,有关部门就厚着脸皮找种种借口,以便能继续收费。去年,山东交通部门宣布,2014年底到期的15条(段)高速公路将继续收费,主要理由是偿还银行贷款。山东给出的另一个理由是,截至2013年底,全省高速路累计贷款余额达589亿元。为此,山东实施了“统贷统还”的办法。无独有偶,新疆等地也对到期公路采取了延期收费。
各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活动早就开始了。此前,各地延期、超期收费采取的办法是,将原属政府收费还贷公路变更为经营性公路,而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变更属性后,地方就祭出“统贷统还”的绝招。什么是“统贷统还”呢?还是让我们听听广东一家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人的说法吧。“实行‘统贷统还’,就是说只要有一条路还没还清贷款,所有其他路不管还清、到期与否,都将继续收费。”一时间,各地群起效尤。目前,包括山东、山西、河南等多个省份均确立了“统贷统还”的政策。
实际上,“统贷统还”只是一些既得利益集团与部门的贪欲极度膨胀的产物,严格说来是违法的。在法律人士看来,“统贷统还”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冲突。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认为,只要路网在不断完善,地方有修不完的路,也就意味着或许没有停止收费的一天,收费还贷会变成一个无限循环的“陷阱”。
尽管交通运输部发言人何建中明确提出,到期的收费公路应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到期后停止收费。可是若想真的做到这一点,高速公路就必须回归公益性。在还清政府贷款之后,国有部分就应让路于民、让利于民。包括养护费在内的开支应该由公共财政承接下来,这是政府和公共财政必须承担的责任,这才能体现高速公路的公益性。
可是,在现阶段的中国,高速公路能回归公益性吗?
呜呼!难道中国的高速公路真的就没有停止收费的一天了吗? (王贵成/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