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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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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节校尉(正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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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12:39: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如何理解精神病理现象-----连续谱

  非精神医学背景的咨询师可能要认真学习《精神病理学》才能真正理解人和来访者的心理现象。

   精神病理学试图在理解人类极端精神现象:如文章中的幻觉、妄想,以及病理性嫉妒、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恐惧症、病理性偏执、病理性依赖、病理性心理冲突等

   我们可以给人类这些极端精神现象贴个标签叫做:精神病理现象,之所以叫他病理现象,主要根据的是以下原则:

   统计学原则:极端的是少数人出现的和少数人是严重的,多数人也有但是相对不严重
   功能受损原则:心理功能、人际功能和社会功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精神现象和心理健康其实是个连续谱的概念。

   正常精神现象和病理精神现象之间是一个连续谱的过渡,例如:
焦虑-----------焦虑症之间是是过渡连续的,越往左越接近正常,越往右病理性越严重,两级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有严重程度不一样。所以,正常人和精神病人的身上存在同样的精神现象,只不过程度不一样,越严重的就是越是病人,越轻就越不是病人。所以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病人和绝对的正常人,只存在相对正常的人。
这就是为什么想成为咨询师,先要做自我体验和成长,自我体验和成长就是被治疗的过程,如果你是当咨询师的人都是很正常的,为什还要做自我体验后才能成为真正的咨询师那?说明我们身上有着和病人一样的东西,不同的可能是严重程度较轻吧。 这一点很不容易被自己看清楚,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主观地认为自己是最健康的人。其实最健康的人是做不了好咨询师的,因为他从来没有在过那个位置,很难理解病人。

2:凭什么来判定一个人的精神状态是病态的?

我们判断一个人是否是病人,是否是精神病态,这其实是精神病学的要求,而心理学中只有不同程度的病态,没有规定谁是病人,谁不是病人。丛中博士是医生出生,所以凡事他都要问是不是病人?谁病了?因为医学需要判定谁是病人,否则给不是病人的人用药是违法的。
心理学和心理咨询不需要非要判定谁是病人,在心理学家的眼里,人是具有不同程度问题的精神存在,只不过有些人的精神现象问题严重一些,影响了他想心理功能和社会功能,也有很重的主观痛苦,有些人的精神现象问题轻一点,他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功能相对好一些。
    医学需要靠有没有病来判断这个人需不需要治疗,所以诊断病就很重要了。
    一个人需要不需要做心理咨询其实靠的是这个人主观上的需要和期望,一个人感觉需要成长,需要改变性格,他就回来做心理咨询。而咨询师不会主动判他有病请他来做咨询。这样疾病诊断对咨询师来说显的就不那么重要了。
    尽管精神医学诊断对心理咨询不太重要,但是咨询师毕竟是和人打交道,而且是针对人的精神现象做工作,所以咨询师必须要对精神病理学有很好的修养。尽管精神病理学描述的精神病理现象是人类精神现象的极端,但是:在理解人和人的精神现象的时候,理解极端是理解常态的钥匙。只有理解了人和人的精神现象我们才能帮助病人。
所以有必要了解一下精神医学是如何判定一个精神现象是病理现象的,是如何判定一个人是有精神疾病问题的。

判定一个人是精神疾病问题要同时考虑一下几个标准:

1)症状学标准:存在一定的症状,如焦虑、抑郁、妄想等
2)痛苦标准:具有一定的主观痛苦
3)心理功能损害标准:记忆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思维障碍、情感控制下降,学习功能下降,工作能力下降。
4)社会功能损害标准:人际关系效率下降,人际障碍。
要想判定一个人是否是精神障碍,需要同时考虑以上几个标准,这有ICD-10(精神障碍国际诊断标准)等


3:如何真正去尊重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和行为方式?

    我们每个人其实都活在自己“内心里面的心理现实”中,活在内心的意义中,我们每个人都是用我们内心的意义和感受来看待这个世界的。精神障碍的病人也不例外,他们也是活在自己内心世界里面。人的内心现实世界是从出生后和环境中的重要任务互动的结果。所以每个人的内心  现实世界是什么样的直接和这个人儿时与重要人物的互动质量有关系。在这个世界上不存在非常好的妈妈,所以我们每个人赖以存活的“内心心理现实世界”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扭曲,只不过是精神障碍病人的“内心心理现实世界”扭曲的程度要更加严重而已。

    无论是相对正常的人还是精神障碍病人,他们都有权利活在自己的“内心心理现实世界”中。他们完全有权利不去接受任何治疗,享受自己的内心幻想带来的快乐,享受神经症的苦难和快乐。如果一个人的生活方式,无论是相对健康的生活方式,还是神经症性生活方式,还是精神病性生活方式,都是活在自己内心心理现实中的方式,这是每个人的权利。
可是,人是社会动物,人又是活在社会人际关系当中的,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一个人的行为,甚至一个人的喜怒哀乐,总会影响别人,至少会影响到你的亲人。当一个人的生活方式,无论是相对健康的人,还是精神障碍病人,一旦你的生活方式影响到了其他人或影响到了社会。那么改变你的这个生活方式可能就成了你的义务。权利和义务照例是对等的,互相依存存在的。丛中大夫只强调了一个个人生活方式的权利,忘却了一个人生活方式的义务。
    一个人有权利按自己的生活方式去生活,这是权利,甚至有可能的话精神障碍的病人完全可以自主去不去看病和做治疗。同时一个人也有义务让自己生活的更快了些,同时也让和你有关系的人生活的快乐些,那么提高自己心理健康水平,其改变扭曲的生活方式和治疗精神障碍也就成了你必须要尽的义务。

    给予一个人自主的权利生活,这是尊重一个人,同样,帮助一个人尽他应该尽的义务也是尊重这个人。

4:谈谈错觉:人类的错觉有的是生理性的,那么幻觉和妄想也是生理性的吗?

丛老师在文章中举了一个红绿色盲的例子,来说明人类人是世界的主观特性。这其实有点偏颇和不恰当。我们知道红绿色盲是生理性错觉,是人类生理的特殊结构造成的错觉,这是遗传和出生后就存在的,所以人类其实一直活在人类自身的生理性错觉当中,这也是我们人类认识世界的一个特点。人类的生理性错觉很多,比如,我们总是觉得太阳早上大,中午小,其实科学可以证明太阳就那样大。这是个错觉,原因就在于我们人类的眼球的特殊位置和结构决定的,这个错觉叫月亮错觉,所以生理性错觉也叫月亮错觉。人类生活在生理性错觉中,并不影响什么。我们不知道狗眼中的太阳是什么样的,也许是早上小,中午大,也许狗也有生理性错觉。

     和人的精神世界关系更加密切相关的是精神性错觉,而不是生理性错觉。精神错觉是由于人的内心期待、欲望、情感等强烈到一定程度,加上一些背景因素造成的。

      而幻觉和妄想等纯粹的精神现象可能和人的生理特点关系不大,尽管一些脑器质性病变可以出现幻觉和妄想。人类的精神现象主要是和人在早期和重要人物关系互动的质量有密切关系,也就是说人的“内心心理现实”即使内心的、主观的,也是外界的、客观的,具有主客观两性质。也就是说,其实人类的精神世界的形成更多是主观和客观交互作用的结果,所以人类赖以生存的“内心心理世界”其实并不完全是主观的世界,他是人在出生后与客观现实中的重要人物互动的结果,这个互动的过程和质量决定了人类“内部的精神现实世界”,所以也有客观现实的成分在里面。所以说,人不仅仅有按照自己“内心心理现实世界”存在的权利,也同时具有让自己“内心心理现实”能够与外界客观存在区分并适应它的义务。
从这个角度也说明,人不仅仅具有享受按照“内心心理现实”活着的权利,也同时具有承担提高自己心理健康水平的义务。不尽义务,享受权利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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