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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31)
江苏农垦周作义毫无人性地在刘玉兰的房改房上做足了文章(3)
2006年3月17日,江苏省高院宣判刘玉兰无罪。现任江苏省农垦周作义之流的不但在刘玉兰恢复工作问题上百般刁难、畜意扣压工资用经济手段打逼刘玉兰,而且还在刘玉兰的房改房上毫无人性地做足了文章。
在省政法委协调期间,周作义违规送“小二楼”给其亲信顾家成,让刘玉兰参照落实以取消其房改房。2007年10月20日省政法委介入协调刘玉兰落实善后工作的问题,省政法委朱华仁副书记明确一个原则:按接任场长待遇为刘玉兰落实相关问题。省政法委负责具体协调工作的人叫张峰(处长)。于是,省农垦周作义等则坚持:“若对刘玉兰的工资参照接任场长的补发,那住房问题也得参照接任场长顾家成的落实”。从而,在省政法委协调期间,周作义等不择手段隐瞒顾家成实际享有多套优惠楼房的事实,恶意造假:违规将滨淮农场“小二楼”(机关职工住宅楼的简称)送一套给已经退休的顾家成,目的是取消刘玉兰在盐城办事处曾被其非法强收的房改房。 经省政法委张峰处长与省农垦周作义等57天的磋商(协调未让刘玉兰参加),2007年12月17日省农垦人事部将省政法委张峰与周作义商定的“五条协调意见”向刘玉兰宣布,有关恢复工作与经济待遇前面已述不赘复,就协调意见中的房子问题是这样表述的:“刘玉兰的住房问题按其接任场长顾家成享受的住房标准,并按相同的优惠政策(房补三万元),由滨淮农场为刘玉兰在滨淮农场场部落实一套小二楼,如果刘玉兰不愿意在滨淮农场居住,由滨淮农场用现金收回(三万元房补)”。 刘玉兰在盐城办事处的住宅是房改时分得的唯一一套住宅楼,盐城的房价高于农场好几倍,取消盐城的房改房,而让刘回到滨淮农场场部居住,却不让其回滨淮农场恢复工作(工作单位被安排到600里之外的地方),住房和工作单位分别异地安置的意见,不仅给家破人亡、失去亲人和家庭的刘玉兰造成诸多不便,还导致其经济上再次遭受巨大损失。刘玉兰拒绝接受此极度不公的错误意见,于是,对接任场长顾家成实际享有的政策性住房问题进行秘密调查,结果初步查明,顾家成享有的政策性楼房之多,例如:在江苏农垦盐城分公司(盐城市区)11号楼有两套优惠楼房(1997年和2005年两次取得)、在江苏农垦公司(南京市区,即:苏城南苑)有一套优惠楼房(2002年取得)、2007年在滨淮农场场部还获得10间优惠的营业楼(一楼门市)和10间优惠的办公楼【10间办公楼在第二层,规格8×4。顾家成还利用权力关系,将该层办公楼以高于民间同类房屋近十倍的租金(年租金9万元)返租给滨淮农场机关,合同中还特别注明:“如农场不租用了,必须按照出租方要求对此房进行重新装修好后才可归还”】。可见,周作义等对刘玉兰的打击迫害是何等的卑鄙和残忍。 “小二楼”的阴谋败露后,周作义等又说“小二楼”与补发工资是捆绑意见,不接受“小二楼”工资不予补发 刘玉兰将已查到的顾家成实际享受单位多套优惠楼房的事实,实名向省农垦党委和省政法委举报并揭发“小二楼”是个别人精心策划的报复行为。在事实面前,2008年1月22日省农垦周作义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则又说:“顾家成的小二楼确实违规,已责成滨淮农场收回顾家成的小二楼,给他的三万元房补也已退给农场了,他在盐城农垦分公司确实享受过优惠楼房,是2004年总公司党委研究以货币补差形式安排给他的”。省政法委张峰处长说:“省农垦已向我们汇报了,顾家成确实不该拿“小二楼”,三万元房补款已退给农场了”。而真实的情况并非如此,时价17万的“小二楼”和农场为其装修的五、六万元,仍归顾家成无偿拥有并传承其子。 “小二楼”的阴谋败露后,周作义等不但对利用职权造假迫害刘玉兰的卑鄙行为毫无愧疚之意,又耍起新的花招,提出:“那就按照顾家成在盐城农垦分公司享受的房补政策,拿货币补差”,此时虽平反已两年,且仍无安身之处和生活来源,急需补发工资偿还巨额高息债务,但为了正义与公道,刘玉兰仍坚定地表示:坚决不接受一切错误的意见。这时周作义等又说:“省政法委五条协调意见是捆绑意见,你若不接受‘小二楼’,全部作废,工资不予补发”;省政法委张峰处长说:“五条意见是捆绑意见,如果你不接受‘小二楼’的处理意见,我们就撤出,但我们要把协调的情况书面报告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中纪委、最高院、国家信访局,说你不接受省政法委的协调意见,以后再协调不可能有这么好……”;接着张处长还说:“不行,就请媒体参与,把你的诉求用公开听证的方法来解决……”。平反已两年的刘玉兰虽然仍无生活来源,随即向省政法委递交书面报告,明确表示:“一是‘小二楼’的协调意见违背房改政策和客观公正的原则,本人不接受;二是拥护省政法委张处长提出的请求媒体参与,用公开听证的方法解决问题,本人服从公开听证结果”。 2008年1月3日上午,原省农垦“一把手”许祖元书记在省人大打电话给周作义和任建新总经理说:“刘玉兰的房子是当时按政策分给她的房改房,不给落实没有道理,历史遗留的问题,要看历史事实,你们现在不同意她回滨淮农场工作,而让她回滨淮农场居住,这是不现实的,病不在我们身上,不知人家的痛,工资补助等至少要给她一百万,总拖着不解决不是办法”。在很多领导的关心下,有关住房问题,张峰、周作义又重新主持协调。
周作义、张峰主动提出在盐城为刘玉兰落实房子并签订了《谈话纪要》
2008年2月20日上午,就住房的落实问题,周作义和省政法委张峰等主动招见刘玉兰(这是刘玉兰平反后参加的唯一一次面对面协调)。周作义首先打招呼说:“至今你还无家可归,住房问题我们若再不给解决,已实在说不过去了”。于是,周以四个优惠原则提出了具体的落实意见:“还是将盐城办事处你家原来的房子落实给你,房价按每平方米不超过1100元(当时周等提出并作保证的房价是1000元,但周又说文字表述写不超过1100元,说是把100元的人情让给参加党委研究的其他领导),减去房补56800元后出售给你,六月份落实到位”。当时刘玉兰不认可,坚持按政策办,周作义说:“我替你算过了,与原政策相比就多几千块钱,如果这个意见你不接受,那多出来的钱由我给你,不管怎么说,这次一定要把你的房子问题解决到位”,张峰处长说:“房价每平方米1000元,就这样定下来”。周、张如此关怀,刘玉兰愿损己利给领导面子,但对张峰处长起草的《关于解决刘玉兰住房问题的谈话纪要》的文字表述提出异议,周作义说:“房子问题按刚才达成的协调意见执行,都已经谈好了,肯定不会再变,你绝对放心,房子保证给你落实到位”;张峰处长说:“你接将要上岗工作,谈话纪要中的文字表述你不要太计较,因为你与农垦领导的关系搞得太僵了,在文字表述上给领导留点面子,有利问题早落实,我与你无怨无仇不会害你,房子肯定给你落实,听我的不会错。你的问题现已圆满解决,中午我请客为你庆贺,周书记到中山大厦安排一桌”。刘玉兰再三推托说等问题解决后,她请领导表谢意,张、周两位领导一锤定音,中午,他们为刘玉兰的问题获得圆满解决而安排了“庆贺”宴。 参加上午协调的7人分别在《谈话纪要》上签名后,都参加了周作义在中山大厦安排的“庆贺”宴,刘玉兰尽管从不沾滴酒,但为感谢领导只好敬酒致谢。“庆贺”宴中,张峰说:“你的房子,若不是周书记帮忙落实不了,你应给周书记送锦旗”,周作义说:“没有张处长的支持也解决不了,你应给张处长、省政法委和宣荣书记送锦旗”,刘玉兰说:“等问题落实后都送”。张峰说:“你要让领导高兴,问题才能尽快落实呀”,意思是提前送(注:周、张主动提出落实房子、安排“庆贺宴”和要求提前送锦旗,其实都是其设计“干掉”刘玉兰房子的圈套)。 “庆贺宴”快结束时:张峰从随身带的公文包里拿出了苏政法督5号《关于刘玉兰涉法信访问题的处理意见》,要刘签字,此时已头昏脑胀的刘玉兰问这是什么?张峰说:“这与你无关,是我们报给领导的,你在上面写几句表扬我们的话,目的是让领导高兴,使你的问题早落实”。在酒精的作用下,刘玉兰按张峰要求并将经张峰修改过的“好话”抄写在5号文件上。当时刘玉兰提出想要一份 5号文件的复印件留着纪念,张峰说“这与你无关,不能给你,你的事以后由农垦党委给书面意见”,张峰拒给复印件,刘玉兰则拒绝签名,最后张给了刘一份5号文件复印件,但要刘在此复印件的正反面分别签写下:“我保证不将此文外传,否则后果自负”的文字。由此出笼了所谓:“在充分听取刘玉兰同志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以下意见”的苏政法督5号“处理意见”,即:侵害刘玉兰合法权益的挡箭牌。
“庆贺宴”藏阴谋,房改房被骗成了房补款
就“庆贺宴”上领导要求提前送锦旗一事,刘玉兰回盐后慎重的征求了几位老干部的意见,他们全衡分析后认为:“张峰代表省政法委、周作义代表省农垦,两级厅级以上的组织与你签了书面协议,按理不会再发生意外,就按周作义、张峰意图提前送锦旗,让领导高兴,以利你的问题尽快落实,他们都是高层的领导干部,肯定不会骗人”。于是,刘玉兰电话联系张峰后,为表慎重与亲属一起专程来宁给省政法委、省信访局送上了锦旗和感谢信。谁知,在锦旗送出34天后的2008年7月21日,江苏农垦周作义突然宣布:“2008年2月20日上午三方(省政法委、省农垦与刘)签订的落实房子的协调意见无效”,同时宣布:按2008年2月20日中午“庆贺宴”上刘玉兰醉酒时被骗签字的省政法委5号文件执行。就这样,时价近50万的房改房被骗变成了47823.60元房补款,后滨淮农场若干次通知刘玉兰领取房补款,2008年8月2日滨淮农场又将领取房补款的书面通知邮寄给刘玉兰,并要其先接受,说,不服可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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