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刘玉兰 于 2015-5-27 11:52 编辑
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3 ) 滨淮农场财务科离奇的大火! 刘玉兰当场长后,因机关的住房不够分配,仍蜗居在她原在基层单位时居住的破旧的平房里,离机关有两里路。 1996年刘玉兰任场长时的住房 1996年8月25日凌晨一点四十分,刘玉兰家的电话突然响起,刚拿起电话,那一头就急促的说:“刘场长,您快来,不得了啦,财务科失火了”。 刘玉兰荒乱中连续拨打了几个报警电话。报警后她连袜子都没来得及穿,就跑到机关办公大楼,面对位于办公楼第三层的财务科三间屋子里的会计帐据被大火烧成的一摊黑灰,焦急的泪水从这位女人眼中滚了出来,因为她深知每月的25日是农场财务科与下属单位扎帐结算的日子,农场下属有近60个核算单位,每月有上千万元的现金进出业务,全部是与农场财务科结兑的,现在财务科的帐册凭证全部被烧掉了,几十个单位当月发生的上千万的现金收支业务,如果有人造假则无帐可查、无据核对,怎么办? 刘玉兰当机立断采取了如下紧急措施: 一、立即向滨海县公安局报案,向总公司领导报告; 二、紧急召集火灾现场人员开会要求严格封锁消息; 三、紧急通知场部附近的财会人员立即来机关执行紧急任务,把他们分成十六个小组,说明情况,提出要求,调集车辆立即奔赴全场各单位 (最远的单位离场部30公里),以突击检查现金坐收坐支为名,首先把各单位会计当月现金收支结存数字核定下来,必须在早晨七点前此项工作结束; 四、早晨六点钟紧急召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要求每个人将其与财务科发生的现金往来和个人欠款情况如实填表登记,自报互排不得隐瞒,要求对自报的真实性以党籍作保证;随后又召开全场干部和财会人员大会,提出要求,明确纪律; 五、组织审查组,首先审查财务科与银行与下属单位及外单位的财务往来情况,财务科人员则是在被排除嫌疑后才充许他们介入全场财务彻查工作。 经过农场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四天四夜废寝忘食的奋战,终于把全场的财务帐目重新建帐,结果全场只误差1060元。 火灾发生的当天早晨六点多,农场宣传科用摄像机对火灾现场进行摄像存档(发现楼道里靠财务科门口的窗子外墙角下面有一个好视椰子汁的空罐子,被烤焦呈黑色),制着了两盘录像带,一份存入档案室,一份被刘玉兰带在家中。这两盘录像带应对侦破火灾案分析案情有很大帮助,但在纵火案被立案侦查、刘玉兰被迫害后,这两盘录像带被办案人员搜缴后并未放入卷宗,这是后话。 1996年8月25日上午九点左右,由滨海县公安局曹志强副局长带队,公安局刑侦大队和县消防大队一行8个人联合对火灾现场进行勘察后,一致认定:人为纵火。 中午,在农场四楼会议室,由刑侦大队队长郁步权等8人向农场领导通报情况,参加勘察的8个公安干警分别发表意见,一致认定是人为纵火,说:“书面鉴定报告待我们回去向局领导汇报后再给你们农场,你们可以撤除火灾现场了”。 下午火场残留物被全部清除,堆放在大楼门前大路的东南面(后公安消防部门还多次来此取样)。 1996年9月2日,火灾发生一周后,滨海县公安局长顾秀山却突然改口将已定性的纵火案改成自燃火,不予立案。
欢迎围观:《江苏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4) 违背领导意图坚持追查火灾案刘玉兰引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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