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盐城乐聚社区

[能源管理] 国家能源局制定出台《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复制链接] 2
回复
4966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421

主题

2564

帖子

8555

积分

版主

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8555
QQ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16-3-28 09:06: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家能源局制定出台《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3-24 来源:国家能源局 大中小




坚持放管结合 保障能源科学发展

    ——国家能源局制定出台《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为加强能源规划管理,规范省级能源规划工作,加强国家和省级能源规划衔接,近日,国家能源局依据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并印发《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分为总则、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实施、附则五个部分,共二十一条。

    《办法》强调,经批准的省级能源发展规划,是指导本省(区、市)能源发展、核准(审批)能源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实施能源行业管理和监管的重要依据。

    《办法》明确,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等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行政、责权对等、分级负责的原则。属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省级政府核准权限的能源项目,均应当纳入省级能源发展规划。各类能源项目均应符合国家能源规划确定的总量规模和有关法规、政策、标准等规定。

    《办法》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上报衔接材料,国家能源局结合国家能源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省级能源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工作。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提出的能源项目,经衔接达成一致后,属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核准权限的,纳入相应的国家能源专项规划,其中重大项目纳入国家能源总体规划。属于省级政府核准权限的,纳入省级能源发展规划。

    《办法》还对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的发布实施及修订等作出具体规定。

    目前,我国“十三五”省级能源规划审批已完成衔接工作。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按照《办法》开展规划预审和批复,同时进一步完善能源规划管理制度,发挥规划导向作用,推动新形势下能源管理方式转变,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能源保障。






各位早上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21

主题

2564

帖子

8555

积分

版主

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8555
QQ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4-2 21:30:32 | 只看该作者
丙善承 发表于 2016-4-2 16:18
看看吧,大家都会支持你

欢迎常来踩踩
各位早上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