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草堰镇骆萍芳投资开了一家无证非法幼儿园,名称叫三渣萍芳幼儿园,位于三渣中学与三渣小学之间向南30米。该幼儿园占地约600平方米,其中三间平房300平方米,使用易可燃材料违章搭建活动板房200平方米,活动操场100平方米,该园分设早教班、小班、中班、大班四个教学班最多有200余人。由于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使用易可燃材料违章搭建、唯一一台大型户外幼儿组合玩具老化等诸多消防安全隐患,一直未能取得消防验收。教师为社会聘用人员,没有教师资质,教学质量低。学生半托,中午在幼儿园就餐午休,厨房没有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骆某某在未取得消防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便对外招生,幼儿在园内午餐午休,一旦发生火灾、食品安全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我国《幼儿园管理条例》、《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办幼儿园。擅自开园招生属于违法行为,三渣萍芳幼儿园满足取缔条件,请有关部门本着对幼儿身心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查处,并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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