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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2 07: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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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制基金(“联合收购平台”),合作方将获取联合收购平台的一定权益,随后联合收购平台将取得目标公司96.55%股权(“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已于2016年6月21日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目标公司96.55%股权价值经公司谨慎评估,并经交易各方的平等协商后确定价值约为人民币128.70亿元。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拟投向联合收购平台合计投资额约为人民币38.89亿元。
4、本次交易的对价将不涉及本公司发行任何本公司之证券。就本次交易未有就有关发行或收购本公司股份进行任何谈判。
5、联合收购平台的合作方不属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定义下的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下的本公司关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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