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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村支书,一言一行都被群众看在眼里,只有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才能对得起群众领头人这个称号。”8月16日,益阳市高新区谢林港镇玉皇庙村党支部书记彭正平接受诫勉谈话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7月4日,益阳市沅江水位进入历史高位,全市干部群众都投身抗洪一线。这时,益阳市高新区纪工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区谢林港镇玉皇庙村党支部书记在防汛抗洪期间,没有用村里租来的船抗洪救人,而是打捞水上漂浮的猪,并宰杀分肉。
“在抗洪抢险这样的关键时刻,如果对村干部进行调查问责,恐怕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但如果不及时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又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室副主任庄凌接到电话后左右为难。
她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奋战在抗洪一线的区纪工委书记戴慧枝。“越是关键时刻,越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反防汛抗洪纪律的行为‘零容忍’。”戴慧枝态度明确。
当天下午,调查组便进村开展调查。
调查组找到了彭正平。彭正平说,7月4日,村里确实租了一艘机帆船用来接送村民和物资,在秦家河组附近察看灾情时,看见一只死猪挂在树上,为防止死猪腐烂,导致病菌传染,就安排人把死猪拖走,并对随船人说,“可以吃就吃了,不能吃就埋掉”。
经核查,7月4日下午,彭正平和几名防汛人员准备去转移一位被洪水围困的村民。途中,看见水上漂浮着两只猪,一只活的、一只死的。他们便把活的推到高处,把刚淹死的猪拖回,由群众宰杀分肉。
益阳市高新区纪工委认为,彭正平虽然没有参与杀猪分肉,但在救人与捞猪的问题处理上,工作方法失当,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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