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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武昌起义后,江苏60多个州县纷纷响应拥护共和。泰州光复后,11月7日,淮南缉私营驻东台管带刘凤朝阴谋拥兵作乱,一时人心惶惶,民不安枕。在此危急时刻,东台商会总理丁立棠同右队队官吴登甲说服士兵未参与叛乱,从而粉碎了刘凤朝洗劫东台城的阴谋。
第一次建市(乡级市,1912年元月-1929年)
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武昌起义后,江苏60多个州县纷纷响应拥护共和。泰州光复后,11月7日,淮南缉私营驻东台管带刘凤朝阴谋拥兵作乱,一时人心惶惶,民不安枕。在此危急时刻,东台商会总理丁立棠同右队队官吴登甲说服士兵未参与叛乱,从而粉碎了刘凤朝洗劫东台城的阴谋。
11月13日,东台宣告光复,成立东台县民政支部。11月24日宣布成立东台县民政公署,杨葆寅任民政长。1912年元月,东台实现地方自治,全县设27个市、乡自治区(“市”当时与“乡”平级,均为基层行政组织),台城设东台市(相当于过去的东台场)、何垛市(相当于过去的何垛场)、及西溪乡3个自治区,东台市始于此。东台市区公所设在东台城关岳庙。
到1927年7月,全县27个市、乡自治区改为27个市、乡行政局。废除了市、乡董事制。
1929年,东台27个市、乡行政局改设为9个行政区,建立区公所,东台城划为第一区。区公所设在宁树街,管辖原东台市、何垛市、西溪乡及海堰市,东台市撤销。
第二次建市(县级市,1948年11月12日-1953年1月1日)
1948年10月10日夜,东台城驻军国民党整编第四师王着芦两个团,两个榴炮连,国民党第九十师四个营全部溃逃,撤离台城。10月11日,东台城第三次解放。10月23日,设立中共东台市委、市政府,市县行政分开,县党政机关搬到三仓办公,并报中央备案。
11月2日,一地委的书记、苏北支前司令部政委钟民到东台召开会议,就关于东台组织领导问题作出指示。经华中工委决定:东台城交地委负责,成立一个单位,组织成市委,在行政上成立市政府,配备干部,组织力量。
11月12日,中共东台市委、市政府在台城正式成立。撤销东台县城区,原所辖东台(9个半保)金拱(9个保)启平(9个半保)西溪(4个保)四镇32个保,划归东台市管辖。其时东台市计有584甲,11761户,52770人,面积2.8平方公里,田亩3848.9亩。其中东台城有主要商店1209家。小型工业33户,铁业36户,织布68户,毛巾18户,磨坊114户,油米机坊12户。为当时苏中地区重要的工商业城市。
1948年12月,东台县党政机关由三仓搬进东台城。12月18日,华中行政办事处决定东台市与东台县合并,建立东台县城区。21日下午,苏北军区第一军分区泰州县团进驻泰州城,泰州解放。22日,划泰州县城区设置泰州市,成立中共泰州市委、市政府、市军委会、市警备司令部。市委书记莫珊,市长顾维汉,军委会主任陈直斋,警备司令部司令游玉山,东台市长顾维汉由东台抽调至泰州市任市长。
12月22日,东台建立城区区委、区政府。25日,东台县党政机关对外正式办公。但当时一方面忙于完成借粮的突击任务,同时华中工委未有明文批准将东台城划归东台县管辖。故一切工作,对外发布文告、训令仍由中共东台市委、市政府负责。
4月15日,中共苏北区委员会成立。4月21日,苏北行政公署、苏北军区成立,行署设泰州,下辖扬州(原华中二分区)泰州(原华中一分区)盐城(原华中五分区)淮阴(原华中六分区)南通(原华中九分区)计5个行政区,41个县市。原华中工委、华中行政办事处撤销。
5月1日,苏北行署转华东军政委员会通知,原苏中第一行政区改称苏北泰州行政区。设专员公署。专署设在姜堰镇,泰州行政区辖泰州、泰县、泰兴、靖江、东台、台北(现大丰市)、海安、如皋等市县。东台市委书记蔡美江至专员公署办公。7月21日,苏北泰州行政专员公署颁发“东台县政府”印章。28日印章正式启用。东台时任县长王飞岳、副县长徐植由苏北行署任命产生,隶属苏北泰州行政区。
1950年1月11日,扬州、泰州两行政区合并为泰州行政区,专署设泰州,下辖泰州、扬州、泰县、泰兴、靖江、江都、高邮、宝应、兴化、六合、仪征11个县市。原泰州行政区的如皋、海安两地划归南通行政区,东台、台北两地划归盐城行政区。其时,书记陆文彬、副书记陈英才、东台县长王飞岳于1949年9月调出,副县长徐植在任。虽然华中行政办事处曾将东台市、县合并,但并未有明文下达。中央一直把东台作为市县并存,故当时在东台县委办公室里的上级来文及材料,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是东台市委、市政府、东台县委、县政府各两套。
195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发“东台市人民政府”“东台市人民法院”白铜质正方印各一枚。边长6厘米(现存东台市档案馆内)。
8月7日,东台县政府改称东台县人民政府。8月10日,启用东台县人民政府印章。表明东台市建制依然存在,市县并存。
1951年6月。全国地图出版社出版全国分省地图,其中苏南、苏北,南京市,上海市版图中,标明东台市为专区辖市,东台县为县治。当时苏北行政公署所在地泰州市。苏南行政公署所在地无锡市。上海市,南京市为直辖市。大行政区所辖市有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泰州市、南通市、东台市、清江市、徐州市、新海连市。东台市为市级行政单位之一。市县并存。
1953年1月1日,是我国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开始的第一天。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宣布成立,辖八个专区,六个省辖市,六个专区辖市,71个县,一个行政办事处(太湖),一个盐区(淮北)。4000万人口,10万平方公里土地。同时在《新华日报》1953年1月1日3版刊发“江苏省介绍”和“江苏省概况图”图中标明江苏省所辖市有徐州市、新海连市、清江市、东台市、扬州市、泰州市、南通市、南京市、镇江市、常州市、无锡市、苏州市。东台市、东台县并存,列为工业区。
第三次建市(县级市,1987年12月17日)
1987年12月17日,国务院发出国函[1987]202号文,国务院关于江苏省撤销东台县设立东台市的批复,文曰:“江苏省人民政府:你省一九八七年九月十一日《关于撤销东台县设立东台市的请示》收悉。同意撤销东台县,设立东台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东台县的行政区域为东台市的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1988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东台市列为沿海开放区范围。8月17日,省人民政府批准,东台市从1989年起实行计划单列,享有省辖市同等计划管理权限,并承担相当的义务和责任,行政隶属关系不变。
2004年6月,东台市被江苏省列为中等城市之一。2012年11月,东台市与盐城-大丰、阜宁-滨海两组城市群一起,分别被列入江苏省20个城市组群规划(2012-2030)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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