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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微信上面一条骇人的消息:我是盐城文泽府邸18#楼的一名架子工,在2016年9月18日下午16点40分,我的工友孙某、便仓人、48岁,由于18#楼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导致我工友坠楼,当时并未死亡。在送入盐城市中医院后他们不抢救,因为18#楼无任何施工手续,属于违法建筑,开发商与施工承包人故意推托,不愿承担责任,开发商也未给抢救资金,并且在我工友还未断气的情况下强行送往殡仪馆,导致我工友在18点20分死亡。
此等开发商与施工承包人,太无道德、无良心可言。请各位好心人支持,揭露盐城文泽府邸的恶行,追究开发商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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