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以下十种情况不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我国公民为了防止国家利益、本人财产、他人财产、本人人身、他人人身、公共利益遭受不法侵害,对侵害人可能造成损害或者造成损害的制止方法,行使起来要有限度。要注意的是,以下十个具体情况不构成正当防卫:
来,让我们认真仔细地阅读一下这十条:
第一条,打架斗殴中,一方先动手,另一方后动手,后动手的不属于正当防卫——那么,打架斗殴怎么判定啊?打劫的过来抡你一拳,你没晕,你还有意识,你一拳抡回去,然后,打劫的说咱俩是在打架斗殴,你就不正当了。
第二条和第三条,这个好理解,人家没动手,你就不许动手,哪怕人家刀子已经拿出来了,还没戳你身上,你动手你就是假象了,不正当了。
第四条,高能了,先戳你一刀,再把刀扔了,你就不能还手了,你只能躺着打110和112,然后就赌人品看运气了。至于人家戳了你一刀,再扔了刀抢了你的手机,反正你就是不能还手抢回手机求救,万一抢的过程中伤了人家呢?你就不正当了,懂?
第五条,注意了,“路见不平一声吼”这是不正当的。人家拿刀戳的是别人,不是你,你就不要见义勇为去夺刀了,万一伤了犯罪分子,法律会心疼的。
第六条,痛打落水狗,这当然是不正当的,大家以后看到被抓个现行的人贩子,就口水喷喷吧,反正人家没得手,进派出所半小时也就出来了。
第七条,本狐突然就想起于纯和那事儿了……是叫这个名字吧,时间太长,又没个结果,本狐就快忘记了。
第八条,精神病人威武!问题是,谁特么把精神病人放出来砍人的,这个责任追究不?不追究的话,赶明儿大家都精神病好了。你有精神病,我也不是没有啊。
第九条,这就是私家定制了哦,下次城管打人,政府强拆神马的,围观拍照被抡死了,活该。你要是不老老实实挨抡,你就是不正当……
第十条,这个真是太模糊了暧,打个比方吧,本狐人品爆发反击得手,你说本狐是补上一脚呢,还是拔腿就跑呢?跑是跑不过的,补上一脚让犯罪分子多晕会儿倒是可行的,然后,本狐就不正当了,是这个意思吧。
纵观以上十条,概括地说,那就是——防卫即不正当。
既然防卫不正当了,大家就要有死的觉悟,对吧。辣么问题来了,怎么死得不亏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