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对策---社会见闻 10
中国人很重视殡葬仪式,几千年的传统到现在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特别是在广大农村,人们的殡葬观念根深蒂固,还是恪守的老一套,即使在革命运动年代,在那高压下,政府虽采取各种措施革除旧习,老百姓自有对策:严禁土葬,那就在夜里偷偷土埋;不准用棺材,木材凭证供应,那就高价购买民间的旧木料连夜做好,包括请和尚念经,所有这些活动都是在夜间秘密进行,邻居知道了也不过问;居委会干部都是街坊里的熟人,佯作不知。 到了改革开放后,宗教信仰自由,上述习俗都恢复了,但遗体火花必须执行,这是目前唯一能得到普遍落实的政策,这里有经济上的考量,要罚款的。但群众仍心有不甘,逝者到那个世界要有房子住,棺材就是房子,骨灰盒则不是,对此老百姓自有对策,于是做棺材这个行业兴旺起来了。安丰大港河西有一做棺材的据点,以退休木工吴某为为主约三四人,每天都很忙,每口白身子棺材一千元至二千元不等,视材质而定;有时他们也到门户上去做,无人干涉,因为一些当权者本身就或多或少存有这种观念。当然。治丧人家也遵照政策去火化,也买骨灰盒,不过是将装有骨灰的盒子放入棺材或干脆不用盒子直接用红布包着骨灰放入棺中入土为安,"这不能说是违法吧?" 发展到现在,那顽强的观念认为,遗体火化成灰,没有人形,这是难以接受的,人虽死,形状还在,到了那个世界还可重投人身。 于是,对策有了。 我的一位老姑母去世,按规定去台南火化,事先买通操作人员"手下留情",要求遗体不必化透,仅将皮肉烧去就 行,待出炉时那铁板上整个是一付人形骨架,头颅臂腿骨都在,经冷却后,由常做此类事的专业人员将骸骨分别用红布包好,再由孝子捧着坐车回家,这时客厅里己安放好棺材,因为无肌肉可腐烂,也就没有以前那种许多石灰包填在棺中。接下来,专业人员用寿纸将骸骨一层层地裹好代替皮肉,再套上寿衣,显得肢体饱满,头骨也带上帽子,布鞋填满寿纸作两脚,看上去俨然一个人安详地睡在里面。 做七,虽没有明文规定,现在也有人家与时俱进作了一些改革。朱某夫妇二人随女儿移居美国,仅老母一人留在安丰老家,老母有病时他回来侍奉汤药,老母去世后一切行礼如仪,但做七作了改变。总不能呆在安丰四十九天吧,好,有对策,按此地新例,采取一天一个"七",一个星期完成七个"七"。 此地农村很多老人生前交待,去世后不入公墓,一是花几千元很贵;二是公墓不能安葬棺材,所以下灶村虽建有灵堂专放骨灰盆,就是没有一个去的,大都安葬在某边角荒地自然形成的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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