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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会办纪要为啥近20年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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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戎校尉(从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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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8 09:39:0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997年元月,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常委议军会议精神,江苏省人民武装学校毕业生侯文彬、于爱民(两名退伍军人)被射阳县人事局分配在江苏振阳集团、江苏双山集团负责人民武装工作。同年6月25日,中共射阳县委常委再度召开了议军会议,会议纪要中同意陈昌军、刘标、侯文彬、于爱民、索俊东、陈必祥等人分别调入缺编的兴桥、特庸、六垛、洋马、千秋和县航运公司人民武装部任职。
    在1997年11月至2004年4月期间,会办纪要中所涉及到的人武学校毕业生陈昌军在1997年11月才被调至兴桥人武部任职,2004年4月刘标、索俊东分别被分配在阜余镇、合德镇村建办任职。近二十年来,我们诉求无果,但我们工作依然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以军人特有的“执着”在期盼和等待。
以下问题一直困惑着我们,敬请上级领导给予关注帮助解决。
一、中共射阳县委常委会议纪要第1号文件已明确落实实施的主体,而当时的人事局却不作为导致问题出现。我们怎么去协调政府行政部门的事?人事局的执行力怎样去体现,无需我们去考证。
二、射阳人事局在射人信访初字【2009】02号中却说:“……但你未能办理调动手续。针对目前情况,乡镇人武专干属公务员,逢进必考,现你要求落实到人民武装部任职一事,无政策依据。……” 我们的政策依据就是“1997年6月25日中共射阳县委常委会议纪要第1号”文件。依据1997年的法律法规政策我们是可以进入专武干部行列的,即入列,用现在法规考量以往的事实,是违反我国立法精神的。过错责任是法律的常态,过错在谁,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法治国要素,就是每个人都依法办事。造成现在的后果,不是我们能做到的事,怎能让我们承担?
三、同样一文的落实,对待同样的主体为何落实的情况不同?他们落实任职的依据是什么?人事局(人社局)的敷衍、搪塞、避重就轻是纪要迟迟落实不到位的根源,信访问题高居不下的主要原因也就是多数地方政府、大多数行政部门不作为、不务实所致。

我们希望有关部门正确面对事实存在的问题,有错必纠,妥善、务实处理解决问题。躲避、搪塞是严重违背了中央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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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8 10:11: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是两名退伍军人、中共党员,盐城市射阳县人,1994年在全县退伍军人中通过选拔、单独招干考试被江苏省人民武装录取,1996年7月毕业于江苏省人民武装学校。

1996年12月,我们被射阳县人事局根据中共射阳县常委议军会办纪要分配到江苏振阳集团、江苏双山集团负责从事人民武装工作。1997年6月25日,中共射阳县常委召开了议军会议,会议纪要中明确陈昌军、刘标、侯文彬、于爱民、索俊东、陈必祥等人分别调入缺编的兴桥、特庸、六垛、洋马、千秋和县航运公司人民武装部任职。

1997年11月, 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常委的议军会议精神一人落实到位。(陈昌军被调至兴桥人武部任职)同期,我们也分别根据文件精神去各自安排的乡镇报到却无法安置,便找到人事局可得到的回答却说人事冻结无法办理,让我们自己想办法。于是我们找到了当时的许新建县长,许县长说:“这事我不怎么清楚,那是上任的事,你们需要通过组织解决此事,去找你们的上级部门县人民武装部。”我们接着就去找到了当时的县人民武装部李权部长,李部长说:“人事冻结我们也没有办法!陈昌军找到人调下去,你们有人也可以下去,否则就等人事解冻再说”而在2004年4月刘标、索俊东二人经过“千辛万苦”任职到位,(2004年4月,刘标、索俊东被安排至阜余镇、合德镇任职。)近二十年来我们工作勤恳、兢兢业业,历年来我受过盐城市公安局表彰1次、射阳县人民政府表彰4次、单位系统内表彰10次,近二十年来,我们多次的询问按文落实任职一事,但一直没有结果。

在多次诉求无果无望之下,2009年初,我按照法律程序走上了艰辛而心痛的信访之路。射阳县人事局在射人信访初字【2009】02号中却说:“……但你未能办理调动手续。针对目前情况,乡镇人武专干属公务员,逢进必考,现你要求落实到人民武装部任职一事,无政策依据。……”为由,导致我的信访综结。让我疑惑的是:为何射阳县人事局的回复避重就轻、问题的实质避而不谈?我“未能办理调动手续”的根源何在?这么多年按文落实任职没到位,射阳县人社局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共射阳县委常委会议纪要第1号文要求:“ ……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上述议定的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文中已明确落实主体,我们怎能去协调政府行政部门的事呢?政府部门执行力的体现我们无法去考证。

盐城市射阳县县委是一行政县的最高领导核心,她对加快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着绝对领导的作用。射阳县县委所形成的文件和纪要等精神是民主集中制意志地体现,坚决地贯彻落实是使这一意志得以实现的保障。但射阳县委在落实纪要精神和处理这一问题上却让我们党员同志感到非常地疑惑。为何县委不落实纪要,犹如一张废文;纪要中同类安置对象,为何落实情况不同?这其中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情况?在2014年3月份,是射阳政界“大地震”之月。射阳县县委、县政府创下全国历史记录,从书记、县长到副科级行政官员近10人违纪违法被处理。我们按文落实没到位是否跟这有关?不得而知。

这么多年来,我们以军人特有的“执着”在期盼和等待。 在全国掀起“打虎拍蝇”热潮的形势下,我们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再度通过信访渠道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射阳县人社局在信访回复中以“当年因机构改革人事冻结,于爱民等人未得到及时安置。2001年人事部门曾专门拿出一定数额的事业编制面向未就业毕业生报考招聘,上述人员没有参加招聘。自2001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执行“凡进必考”政策,因此,于爱民等人要求按照当时的会办纪要意见落实事业单位编制及任职问题缺乏政策依据。”为由搪塞、敷衍。 关于“2001年人事部门曾专门拿出一定数额的事业编制面向未就业毕业生报考招聘,上述人员没有参加招聘。”之说,此事我们就从未听说过。(这里隐藏什么我不想多说)为何同样一文落实结果截然不同?而2004年4月又落实文中主体2人任职到位,他们又作何解释?射阳县人社局所讲的这“政策”是什么?到底是谁的政策?

我们的政策依据就是“1997年6月25日中共射阳县委常委会议纪要第1号”文件。依据1997年的法律法规政策我们是可以进入专武干部行列的,即入列,用现在法规考量以往的事实,是违反我国立法精神的。过错责任是法律的常态,过错在谁,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法治国要素,就是每个人都依法办事。造成这些问题存在的根源是:射阳县人事局(人社局)不作为,县委督查未能及时跟踪到位。我们希望有关部门正确面对事实存在的问题,有错必纠,妥善、务实处理解决问题。躲避、搪塞是严重违背了中央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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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8 10:12: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是两名退伍军人、中共党员,盐城市射阳县人,1994年在全县退伍军人中通过选拔、单独招干考试被江苏省人民武装录取,1996年7月毕业于江苏省人民武装学校。

1996年12月,我们被射阳县人事局根据中共射阳县常委议军会办纪要分配到江苏振阳集团、江苏双山集团负责从事人民武装工作。1997年6月25日,中共射阳县常委召开了议军会议,会议纪要中明确陈昌军、刘标、侯文彬、于爱民、索俊东、陈必祥等人分别调入缺编的兴桥、特庸、六垛、洋马、千秋和县航运公司人民武装部任职。

1997年11月, 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常委的议军会议精神一人落实到位。(陈昌军被调至兴桥人武部任职)同期,我们也分别根据文件精神去各自安排的乡镇报到却无法安置,便找到人事局可得到的回答却说人事冻结无法办理,让我们自己想办法。于是我们找到了当时的许新建县长,许县长说:“这事我不怎么清楚,那是上任的事,你们需要通过组织解决此事,去找你们的上级部门县人民武装部。”我们接着就去找到了当时的县人民武装部李权部长,李部长说:“人事冻结我们也没有办法!陈昌军找到人调下去,你们有人也可以下去,否则就等人事解冻再说”而在2004年4月刘标、索俊东二人经过“千辛万苦”任职到位,(2004年4月,刘标、索俊东被安排至阜余镇、合德镇任职。)近二十年来我们工作勤恳、兢兢业业,历年来我受过盐城市公安局表彰1次、射阳县人民政府表彰4次、单位系统内表彰10次,近二十年来,我们多次的询问按文落实任职一事,但一直没有结果。

在多次诉求无果无望之下,2009年初,我按照法律程序走上了艰辛而心痛的信访之路。射阳县人事局在射人信访初字【2009】02号中却说:“……但你未能办理调动手续。针对目前情况,乡镇人武专干属公务员,逢进必考,现你要求落实到人民武装部任职一事,无政策依据。……”为由,导致我的信访综结。让我疑惑的是:为何射阳县人事局的回复避重就轻、问题的实质避而不谈?我“未能办理调动手续”的根源何在?这么多年按文落实任职没到位,射阳县人社局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共射阳县委常委会议纪要第1号文要求:“ ……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上述议定的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文中已明确落实主体,我们怎能去协调政府行政部门的事呢?政府部门执行力的体现我们无法去考证。

盐城市射阳县县委是一行政县的最高领导核心,她对加快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着绝对领导的作用。射阳县县委所形成的文件和纪要等精神是民主集中制意志地体现,坚决地贯彻落实是使这一意志得以实现的保障。但射阳县委在落实纪要精神和处理这一问题上却让我们党员同志感到非常地疑惑。为何县委不落实纪要,犹如一张废文;纪要中同类安置对象,为何落实情况不同?这其中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情况?在2014年3月份,是射阳政界“大地震”之月。射阳县县委、县政府创下全国历史记录,从书记、县长到副科级行政官员近10人违纪违法被处理。我们按文落实没到位是否跟这有关?不得而知。

这么多年来,我们以军人特有的“执着”在期盼和等待。 在全国掀起“打虎拍蝇”热潮的形势下,我们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再度通过信访渠道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射阳县人社局在信访回复中以“当年因机构改革人事冻结,于爱民等人未得到及时安置。2001年人事部门曾专门拿出一定数额的事业编制面向未就业毕业生报考招聘,上述人员没有参加招聘。自2001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执行“凡进必考”政策,因此,于爱民等人要求按照当时的会办纪要意见落实事业单位编制及任职问题缺乏政策依据。”为由搪塞、敷衍。 关于“2001年人事部门曾专门拿出一定数额的事业编制面向未就业毕业生报考招聘,上述人员没有参加招聘。”之说,此事我们就从未听说过。(这里隐藏什么我不想多说)为何同样一文落实结果截然不同?而2004年4月又落实文中主体2人任职到位,他们又作何解释?射阳县人社局所讲的这“政策”是什么?到底是谁的政策?

我们的政策依据就是“1997年6月25日中共射阳县委常委会议纪要第1号”文件。依据1997年的法律法规政策我们是可以进入专武干部行列的,即入列,用现在法规考量以往的事实,是违反我国立法精神的。过错责任是法律的常态,过错在谁,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法治国要素,就是每个人都依法办事。造成这些问题存在的根源是:射阳县人事局(人社局)不作为,县委督查未能及时跟踪到位。我们希望有关部门正确面对事实存在的问题,有错必纠,妥善、务实处理解决问题。躲避、搪塞是严重违背了中央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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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8 11:48:2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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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8 14:17:30 | 只看该作者
胡杨树 发表于 2016-10-18 11:48
支持楼主合理维权!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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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8 14:25:21 | 只看该作者
法制治国路怎么走?拭目以待。信访问题高居不下的罪魁祸首就是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不作为。他们视而不见的态度和做法,直接就是跟中央呼声相违背。 不按不规矩办事是腐败和外风邪气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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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8 16:03:12 | 只看该作者
公务员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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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12 09:01:36 | 只看该作者
一名服从组织分配、工作兢兢业业、安心静等协调20年之久,工作以来受市级、县级、单位表彰15次,有近26年党龄的退伍军人,怎么会走上信访维权之路?成为维稳看管对象?值得我们县领导深思.这是射阳党建工作的悲哀、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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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31 15:25:32 | 只看该作者
按文落实任职,是当年行政部门不作为,县委常委督办不力,导致我们公务员性质没了、事业编也没有了,这我们都认了。现为平衡收入之差和解决后顾之忧,想去一国企上班发挥余热,却困难重重、推三阻四,深感信访维权之路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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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3 08:53:54 | 只看该作者
你们肯定被人家顶替了!
http://xycsq.com/forum.php
欢迎加入QQ群:车友驿站 17812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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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2 10:34:46 | 只看该作者
男人心 发表于 2017-8-3 08:53
你们肯定被人家顶替了!

您是火眼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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