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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这个冬天会有阳光
近来,不少朋友关心我在全国多家网络论坛发帖《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你欠我一个迟到的公正》后,有无后续进展。在此,我深情致谢,并汇报近况。
我在担任江苏亭湖经济开发区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局局长期间,坚持不惧暴力威胁,不怕权力干预,不受金钱诱惑,秉公为民,阳光拆迁。当地百姓为我发布于网络的评价是“仓中青是当地老百姓和接受过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公认的好人好官——正直、热心、敬业;不抽烟、不喝酒、不吃请、不收礼;再难的工作从不推诿,再邪恶的势力从不屈服。视群众为亲人,敬重上访求助的百姓为客人,看待权贵官亲为平常人,是他一贯的为人行事原则。由于以热情公正赢得百姓厚爱,仓中青在行政命令的驱使下,面对征地拆迁未获依法许可的窘境,三年多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近千件,拆迁安置3000多住户无矛盾激化,接纳120多个各类项目如期建设无一延误。”
然而,我因得罪了一些私欲未遂的人,又没有营结官场关系网庇护,在“有权必贪”的推断下突遭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为由抓捕。经过长达3年9个月的超常关押审查,历经三次一审,三次二审,铁的证据并经法庭质证证明我没有占用分文公私财物,却仍获有罪判决。亭湖法院前两次的一审判决,被盐城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发回重审。我第三度上诉时,各方面证据更加利我,盐城中院却又自相矛盾地维持了一审有罪判决。三次二审均未开庭。2012年8月23日,盐城中院以(2012)盐刑二终字第0042号裁定书作出如下表述,“上诉人仓中青及其辩护人提出其在侦查期间的供述是被刑讯逼供、诱供而形成,并向本院要求看阅侦查期间的同步录音录像。本院审理期间,于2012年6月6日向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具函要求调取侦查期间的同步录音录像。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庭审过程中已启动非法证据审查程序,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证明没有非法取证行为,故可将上诉人的庭前供述作为定案依据。"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漫长的冤狱期间,我和我的辩护人反复请求调阅侦讯音像,揭开亭湖反贪局刑讯逼供、篡改口供、欺骗认供的黑幕,依法排除非法证据,而亭湖检察院执意隐匿录像并称取证程序合法。2012年12月11日,时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徐安先生对我案的重要批示,给了盐城草芥人权的非法取证手段一记响亮的耳光。徐检批示如下:“此案反反复复,源头在于自侦案件办理中存在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根源是以审代侦、逼取口供等老毛病。现在需要切实转变侦查方式,把初查工作全面加强起来。望全省自侦部门进一步加快转变步伐,跟上时代的脚步。”
生命短暂,清白无价。我面前数百万巨额礼贿不曾心动,怎容他人泼污?试问有多少官场中人敢与我比清廉浩气?!这些年我一直在以微薄的力量与不公的司法抗争,得到了广大网友和多家中央媒体的关注。终于于今年9月12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我的案件复核。相关承办检察官要求我暂不向领导机关投诉,不向媒体投诉,我正耐心等待复查结果。
或许已柳暗花明,或许仍将山重水复。我相信我会获得迟到的公正。即使仍有夜幕下的勾兑,我无所畏惧。搏取身前身后名,虽九死其犹无悔。朋友们,感恩一路守望,一直相勉。洛阳亲友如相问,冰心无愧存玉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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