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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拆房后付款合法吗?
近来,家乡有几位拆迁户给我来电,说是房屋被拆除了,拆迁费还没有领取到,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合法?
我国目前实施房屋拆迁的规范性依据是二O一一年一月国务院第590号令公布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例规定确需开展房屋征收活动的,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为贯彻国务院《条例》精神,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11]91号,盐城市人民政府盐政发[2011]210号都强调了同样的精神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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