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播的反腐剧《人民的名义》让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格外关注反贪局长的消息。比如,4月27日俄罗斯前反贪局长因敲诈勒索被判监禁22年。 在《人民的名义》里,反贪局长侯亮平是个正面角色,“手刃”副国级贪官。不过,在现实中,任何岗位的官员,“姓蒋还是姓汪”还得经过实际工作的考验才能判断。 能够说的是,在看了往年落马反贪局局长的腐败细节后,不得不感慨,《人民的名义》中的腐败场景还真不是虚构,现实中是“真材实料”发生过这样的事。 借举报信敲诈“一把手”家属按岗谈钱 先说最近的,2016年10月,一名女反贪局长因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332万元,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她是广东茂名市化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郭志玲。 郭志玲最爱研究化州市各单位“一把手”的“含金量”,将反贪局收到的群众举报信当做生财之道。按照她的流程,一般,她先把当事人“请”到反贪局,让当事人家属着急起来,火候到了,她就通过中间人找当事人家属谈判,根据当事人职位的“含金量”谈好价钱,之后,当事人家属按照郭志玲设计的付钱流程将钱送出去,收到钱后,郭志玲就让反贪局放人。 官方对郭志玲的通报中提到,她通过中间人与当事人家属谈好价钱后,会准备一辆无牌小汽车,几个异地购买的二手手机和无实名登记的手机卡,通过中间人将手机和卡送到当事人家属手里,郭志玲通过电话遥控指挥当事人家属的送钱路线。 而中间人就开着无牌小汽车前去指定地点拿钱,为了保险起见,郭志玲会临时指挥收钱人和送钱人变换路线和地点,多绕几圈,确保安全。通过这种方式,郭志玲拿到的钱有一次10万,也有30万、80万,最高的一次收了1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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