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作家天佑
一大早,一条新闻让我窝心不已。苏州一女会计为还房贷,请假到外地“卖淫” ,理由很简单,她和老公两人的工资加起来每月一万元不到,又要生活,又要还贷,实在不够。为了尽快还上房贷,她在公司请了几天假,跟着朋友一起到了扬中卖淫,希望能赚点“外快”,没想到落得如此结局。 目前,这个女会计已被行政拘留。
看到此新闻,我的心里立马像压了块大石头,脑子里闪现出一个词:逼良为娼。那么,什么是“逼良为娼”呢?这个词的本意就是:诱使或强迫遵纪守法的妇女去卖淫,再引申就是逼迫好人去干坏事。新闻里说,这个女会计卖淫是件很“荒唐”的事情,要我说,这个“逼良为娼”的社会才是“荒唐”的。在这个社会,有多少“逼良为娼”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企业为了拿到项目不得不去请客送礼这是不是“逼良为娼”?让所有的媒体不敢说真话算不算“逼良为娼”?让官员为了考核指标弄虚作假算不算“逼良为娼”?让普通市民为了一套房子的指标去离婚是不是“逼良为娼”?......这样的例子太多,不胜枚举。这样的例子为什么多?这不正说明这是个“逼良为娼”的社会吗?
“逼良为娼”让我又想起了腐败的产生原因,人之初,性本善,人虽有贪心,并非官员生出来就是贪官。在法律健全的国家,贪官为什么很少?在制度形同虚设的国家,为什么举世混浊?我们一想就能明白。有些人本性单纯,他做官自然清正廉洁,在法制健全的国家,他这种本性就会受到保护;但是,在制度形同虚设的国家呢?行贿者找他“行方便”,本性单纯的人也一定会拒绝,但是,行贿者会找上级压这个本性单纯的人,他服不服从上级?不服从,就会被威胁排挤,甚至被“反腐”,最后他的结局是什么?一定是与上级贪官同流合污。这种让本性单纯的人成为贪官的事是不是“逼良为娼”?
张爱玲说过:“正经女人虽然痛恨荡妇,其实若有机会扮个妖艳的角色的话,没有一个不跃跃欲试的。”这话啥意思?说明人都有让自己放荡的本性。但是,在一个健康的环境,这种本性会受到束缚;但是,在一个不健康的环境,这种本性就会得到释放。有些贪官本来是“正经女人”,但是,在某种环境下,他自然就成了“荡妇”,那么,这种环境是什么环境?是不是“逼良为娼”的环境?
我们现在回到女会计卖淫事件本身,她和丈夫如果有一个好的收入,能够供起房子,她会出去卖淫吗?况且,她出去卖淫也是出卖的自己的本钱,如果她没有卖淫的本钱,为了还房贷,她会不会走上经济犯罪的道路?我想,这种可能性非常大。当一个社会,房价高企,让所有的人都承受不了,甚至为了房贷不得已去“犯罪”的时候,这个社会是不是本身就是个“罪恶”世界?房价是不是“逼良为娼”的歹徒?
当然,这次事件本身警察的做法更是让人不齿,这个女会计触犯了法律,你通知她家人就行了,你把这事儿通给媒体,这叫她以后怎么做人?也许警察会辩解说已经在她脸上打马赛克了,可是,熟悉她的人会认不出她?警察这么做合适吗?警察把女会计卖淫事件公开这件事儿本身是不是就在“逼良为娼”?
当一个社会,不能让老百姓有一个安心的生活环境,不能让老百姓有幸福感,经常出现一些“逼良为娼”的荒唐事情,这样的社会怎么了?!
【导读】为还房贷女会计请假到外地卖淫!29岁的王女士在苏州一企业做会计,每月收入四五千元左右。为尽快还上房贷,她请了几天假,和朋友于某到扬中去卖淫赚“外快”。她说,“我和老公两人的工资加起来每月一万元不到,又还贷又生活实在不够”。目前,王女士和于某已被拘留。 10月13日,扬中八桥派出所在对当地一家旅馆进行检查时,将正在卖淫嫖娼的王女士和于某抓个现行。在民警询问王女士从事卖淫的原因时,她的回答让民警感到不可思议。
10月19日,扬中警方向现代快报记者介绍,今年29岁的王女士是一名湖北姑娘,现在在苏州一家企业里面从事会计工作,每月的收入在四五千元左右。王女士和丈夫结婚后,在苏州买了房,可是,生活费、房子的装修费加上每月的房屋贷款让她的生活捉襟见肘。
“我和我老公两人的工资加起来每月一万元不到,又要生活,又要还贷,实在不够。”王女士表示,为了尽快还上房贷,她在公司请了几天假,跟着朋友一起到了扬中卖淫,希望能赚点“外快”,没想到落得如此结局。 目前,王女士和于某均已被行政拘留。 近日,网络现大量男性裸图,多人称遭勒索。通过百度贴吧,搜索“大家好我要火”,便可发现大量不雅照片。这些不雅照格式一致,均为视频聊天截图。这些不雅照的命名格式一致,均以“大家好,我是……”开头,后接工作单位,再以“我要火”收尾。 陌生女子加微信邀**;超过50名男性“中招”;没花钱“消灾”者信息、裸照被挂网上 尽管做足了心理准备,当刘丰(化名)看到自己的不雅照片,以及个人信息同时出现在显示屏上时,心里还是“揪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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