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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受报社专访谈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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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8 10:59: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生命终止前,你会用哪种方式与这个世界告别?绝大多数人也许会选择默默离去,但还有一些人愿意奉献出自己的遗体或器官,以此来“延续生命”。如果要问多少人愿意登记并无偿捐献遗体?昨天市红十字会给出的答案是172人。

  1

  18位捐献者实现愿望

  提到遗体捐献,许多人印象最深的是2013年11月,身患脑瘤去世的射阳县6岁女童小月庭。在其遗憾离世后,父母替她实现了以另一种方式活在这个世界上——将她的肝肾移植到3名重症患者身上。

  小月庭捐献的事情一经报道,很快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不少市民甚至因此向有关部门咨询并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手续,“目前,全市已有172位市民办理了志愿捐献遗体(器官)手续,有18人实现了捐献愿望,其中13名捐献的是器官,5名捐献的遗体。”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部长廖建华说。

  “不过,有些市民对捐献遗体存在误解,比如有人会问是否可以活体捐器官,这当然不行。”廖建华表示,“按照规定,必须在临床死亡以后才可以使用,况且能否使用,还需要经市卫计委专家组评判。如果年龄过大,其器官可能没有实际移植价值。”

  据了解,遗体(器官)捐献是指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并且只能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或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将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的病人,或者捐赠给医学院校,用于医学教学。

  2

  捐献最大顾虑来自亲属

  近年来,尽管人们的思想观念在不断转变,但由于受“入土为安”等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志愿者最终并未能如愿以偿,其阻力主要来自于亲属。说到这,不能不提到江苏悦达摩比斯贸易有限公司的员工丁国华。

  现年47岁的丁国华,老家住盐城高新区盐渎街道。前段时间,他从电视上看到相关报道后,萌生了无偿捐献遗体的想法。“人去世之后,感觉传统风俗里有一系列的麻烦事会给亲人产生负担。所以,我想从自身做起,带头把遗体捐出去。”丁国华说。

  上周,丁国华专门就此进行了咨询,不过之后便再无回音。“是不是家属不同意?”记者问。“这是我的决定,他们不能干涉……”丁国华说。

  事实果真如此吗?“捐献者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红十字会,或者是有资质接收的申请机构提出申请。之后,必须要征得直系亲属的同意,并落实具体的执行人。”作为新盐城公益慈善版块版主的我接受电视台和报社记者专访时候说,“这是因为将来具体实施的时候,需要执行人与相关接收单位进行联系。”

  事实上,人的遗体无论是遭遇疾病或者意外,导致自己生命的终结,其遗体都可以用于医学科研和医学教学使用,不存在什么困难。但问题关键在于,这些有捐献意愿的公民要事先指定遗体捐献的具体执行人或者执行单位。

  也就是说,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不管时间长短都可以联系到具体的管理部门和接受单位,从而实现自己的捐献意愿。

  3

  建议为捐献者建纪念馆

  众所周知,人体器官来源不足已成为制约人体器官移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此前记者采访了解到,在盐城光需要换肾的尿毒症患者就有300人左右。而从遗体上摘除后,只能保存6至12小时的眼角膜,更是稀缺。

  “目前,肝肾、眼角膜捐献资源都十分稀缺。”身为省委理论研究委员和盐都区政协常委,我近年来一直在关注遗体捐献事业。去年“两会”期间,我曾就此撰写过提案,建议政府为遗体捐献者建纪念陵园。因为目前南京、苏州等地已建立遗体捐献者纪念馆,镇江则开通了遗体器官捐献者网上纪念馆,徐州、连云港等地也在着手做这件事,盐城不应该落后。

 我认为,开展遗体捐献事业其实是倡导移风易俗、尊重生命的新风尚。而通过纪念遗体捐献者,可以呼吁社会更多的有识之士加入到遗体捐献的志愿者队伍中去,延续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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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3-8 11:05:48 | 只看该作者
盐都寒师,一个平凡而又不平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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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7-3-8 11:07:48 | 只看该作者
我的提案内容如下:
                       关于迅速启动盐城市捐献者纪念林建设项目的建议

     近年来,盐城市委、市政府在立足节能环保、加快转型升级,推动经济持续、稳健、科学发展的同时,下大力气推进公民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出台政策、拿出措施,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凡人善举德耀盐城,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等荣誉称号获得者在全省名列前茅,在全国有相当的影响力,厚德盐城,已经和蓝天碧水好空气一样,成为能够让人打开心扉的地方名片。

    在为厚德盐城品牌打造的人群中,有一类人虽然目前数量还不多,但所行义举却毅然决然,具有破除千年陋习、开创时代新风的功能,他们不应该被忽略,更不能够被淡忘。他们有个共同的名字---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志愿者!目前,盐城全市已有172位市民办理了志愿捐献遗体(器官)手续,有18人实现了捐献愿望(13名捐献的是器官,5名捐献的遗体)。其中2012年36岁的响水青年王某某、2013年46岁的响水县许某某、2013年23岁滨海青年于某某、2013年射阳庄某某、2014年44岁的盐都董某某成为捐献者的感人代表,甘愿为医学事业的进步或他人生命的延续做出贡献,这些“平民英雄”理应得到每一个人的尊敬!


    自上个世纪80年代后特别是2000年以来,人的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得到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各族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严格扎实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也在一定范围内肯定和表彰志愿捐献者,更注意到采取必要方式对实施捐献的志愿者进行缅怀和纪念。2002年3月1日,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全国首座“红十字遗体捐献者纪念碑” 在青浦福寿园墓区落成,上海市红十字会还将3月1日定为全市的遗体捐献纪念日,专门举行悼念活动。2012年还在纪念碑前新设两台“遗体捐献实现者电子信息触摸屏”,除了不断滚动播放着遗体捐献纪念日的各项活动、遗体捐献实现者家属对亲人的追忆、媒体对遗体捐献的报道等,还可对每一位遗体捐献实现者的姓名、照片、生平资料的查询,让人们永远记住这些为祖国医学和人道事业作出特殊贡献的奉献者。2007年,武汉市政府确定每年3月26日为武汉市遗体捐献志愿者纪念日,并专门建立了遗体捐献志愿者纪念馆、纪念碑和纪念林。2011年11月,大连大黑石将军山公园公墓划出200平方米绿地无偿提供给大连市红十字会建立遗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纪念碑,并将4月2日定为“大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日”,此后,全国各地均结合地方实际有序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纪念碑、馆、林的建设和相关纪念活动的组织开展。


    在江苏,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从2011年实现零的突破,至目前全省13市均有成功实施的志愿者,其中南京市最多,已实现遗体捐献1300多人、包括器官捐献54人,捐献器官135个、眼角膜400多片。为纪念这些“死后不开追悼会、不接受花圈挽联、不用骨灰盒建墓土葬;献遗体供解剖、献器官供移植;骨灰用于植树育林”的志愿者,省和南京市相关部门专门立项在南京雨花台功德园建设了志友纪念林。此外,我省的苏州市在前几年专门在上方山建立了捐献者纪念园,常州市于2014年在栖凤山国际人文陵园建立了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纪念碑,连云港也建有青龙山公墓遗体捐献志愿者纪念园,无锡市建立了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纪念碑,镇江市则开通遗体器官捐献者网上纪念馆。2015年3月25日,徐州市政府也召集财政、民政、卫计委、国土、规划、园林、红十字会等部门负责同志,就徐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筹建工作进行了论证。


    相比之下,盐城的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在省内还是比较领先的,为肯定和弘扬已经实施捐献的志愿者的精神,给其亲友提供一个纪念和缅怀亲人的场所,更重要的是对市民进行宣传和教育,普及捐献知识,推广捐献理念,呼唤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加入到捐献行列,让有限的生命在奉献中延续,提升盐城的人文理念和精神文明建设层次,借鉴外地成功做法,结合盐城实际,建议迅速启动盐城市捐献者纪念林项目建设。


    1、人体遗体、器官(组织)捐献者所热爱和投入的事业是直接挽救生命,造福人类的事业,捐献者本人对社会和他人无所求,生前无私,死后还奉献,应该通过比较人性化、持久性的方式,宣传和缅怀他们。


    2、盐城市有海盐博物馆纪念和传承海洋文化,有新马泰(新四军纪念馆、铜马、泰山庙)纪念和传承铁军革命文化,有淮剧博物馆、有汽车城等,均能够形成知名品牌,丰富城市的底蕴,提升城市的品味。现在盐城作为沿海三线城市,不适合在烈士陵园和大型公园规划和建立遗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纪念碑,更不太适合建立专门纪念馆,建议避免同质化和雷同,而应该结合水绿特色、生态宜居城市布局,规划和建立遗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纪念林,免费为捐献者提供一块生态墓地,栽种一年四季常青、高大挺拔的松树,每一棵松树对应着一位实施捐献者,在松树上可悬挂写有捐献者名字的牌子,或在松树下树立一块小石碑,上刻捐献者的名字;此外,也可以在树下埋下遗体捐献者的遗物,便于捐献者亲人祭扫。


    3、建立遗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纪念林,推行无灰化纪念,有助于改变“入土为安”的传统殡葬理念和方式,不仅节约资源,更减少浪费,更可以发展成为青少年德育教育基地,丰富盐城教育内容。并可以通过借助这个绿色、环保、凝练而又有非凡意义的平台组织集中宣传和纪念活动,倡导这种先进、文明的殡葬理念,崇尚科学、奉献自我、造福人类的崇高行为,对于推动殡葬制度改革,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人们思想意识,推动我市医学教育和人道事业的发展都有着积极作用。


     4、捐献者纪念林的建设,应该由市委、市政府牵头,由市人大依据2007年3月21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对遗体、器官捐献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结合盐城实际,出台文件,形成指导性意见,使操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由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盐城的地形和人文特点进行规划,选址要在临水临路、交通便利、坏境幽雅、便于缅怀的地方,由建设部门组织实施;由民政局、红十字会具体负责对实施捐献志愿者的亲属的沟通、征询意见,并负责纪念活动的组织以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同时简化捐献手续,为有意向捐献的市民提供捐献方面的便捷服务;由科协、卫计就捐献知识的科学普及;由文化和宣传部门发挥优势,对同意报道的捐献者事迹进行报道,对纪念林建设和保护工作进行推荐;由财政部门给予经费支持,同时也应该对经济困难的捐献者家庭给予一定的鼓励和资助,足额安排承担遗体研究医院的科研经费,保障纪念林建设和科研活动的正常开展。


     5、在建设纪念林上,应采用以市为主的集中建设。如县具备相应条件且捐献人数众多,也可以考虑建设县级纪念林,财政也应该予以支持,并鼓励在红十字网站上建立捐献者纪念专栏,为每位捐献者建立网页,让亲人可以上传资料、献花、点网络香烛祭奠,也利于更加快捷地传递科学捐献理念,带动整个地方的文明与进步。


    生命无价,捐献有意,盐城捐献者纪念林建设项目,必将为盐城的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和城市内蕴增加更人性化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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