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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14) 农民日报记者:希望不再有人为反腐败家破人亡(2) 一桩离奇的纵火案让一个国有农场场长、党委书记成为阶下囚。坐牢期间,丈夫被迫离婚,独生女儿离奇死亡。出狱后,她踏上了长达10年的上访之路,邮寄了2000多份申诉材料和近百封血书,1364名农场干部职工自发写联名信声援。现在,她手拿无罪的判决书,悲惨境遇却难有改善。她向记者痛陈——
希望不再有人为反腐败家破人亡 本报记者 陈兵 曹竹聿 张学法 戴阳
2006年11月1日,记者收到一封厚厚的挂号信,打开来是一个长达4.8米的千人签名信,一个个手指印让人触目惊心,总共有1364人。他们联名要求记者调查报道江苏省农垦滨淮农场前场长、党委书记刘玉兰蒙冤十年,终于无罪却无法落实政策的事件。记者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按照千人签名信留下的一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了反映情况的同志,连晚驱车赶到盐城滨海县,进行了长达一周的明查暗访。期间所见所闻,令人震惊,发人深思。
二、家破人亡,多年上访,处境凄凉 “1997年4月23日,盐城市看守所告诉我说:医院发来了你女儿的病危通知书,身陷囵圄的我好象晴天霹雳哭得死去活来,哭泣一夜满头的黑发变白发。我含泪恳求他们批准我去医院看一眼生命危在旦夕的女儿,好与专家商量如何进行最佳治疗,被拒绝;我又接二连三的向看守所递交了十几份报告,要求司法部门法外开恩,批准我献出胰脏以挽救女儿的性命,刑期以后可加倍补,仍被拒绝。他们把女儿病危的情况告诉了我,又不让我会见,却又急急忙忙把她送到了千里之外的常州监狱”。刘玉兰一边哭泣一边向记者诉说。 1998年5月8日刘玉兰被送到常州监狱后,她每天一封信投向监狱长信箱反映自己的冤情以及女儿被迫害的情况……就在刘玉兰一审开庭之后,前夫陈亮为她到处鸣冤叫屈,1998年陈亮又被抓,还是以给刘玉兰定罪判刑的所谓受贿的事实,又判他1年实刑。 “我被蒙冤判刑后,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天天在里边喊:亲爱的党啊,你在哪里?我天天鼓励告诫自己,刘玉兰啊刘玉兰,你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否则你的冤案永远无法澄清。我相信党,迫害我的人不能代表党。我就是信仰共产党,我整个细胞、整个血液里面都充满对党的热爱、对人民的热爱,没有一点杂念。我要向党去伸冤。”刘玉兰讲到自己对共产党的信仰,这个14岁初中一年级入团,27岁入党的女人,眼睛放出亮光,仿佛看到了希望。然而就在刘玉兰服刑期间,让她今生都追悔莫及的事情发生了,她的独生女儿陈晨突然不明原因地中毒病危。 从小一直和陈晨关系很好的姑姑陈英,到今天还是不愿意去回忆陈晨的生活片段。“我本来在滨淮农场盐城办事处上班,哥哥嫂子出事以后,办事处就不要我上班了。我当时因为忙着照顾我的侄女陈晨,也就没有顾上和他们理论。陈晨之前身体一直很好,从未生过病。因为她爸爸妈妈蒙冤坐牢,她一下子就崩溃了,精神受到了巨大的打击,整个人都变了,整天恍恍惚惚的,不想上学。我把自己四岁的孩子放在我的姑子家,专心照她。 1998年4月9日,陈晨中午被骑三轮车的人送回家,她说肚子疼,后就昏迷不醒、四肢弯曲、五官歪斜,我们立刻把她送到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10日医院第一次给她爸爸、妈妈发了病危通知,经医院抢救三天三夜终于醒过了,苏醒后的她全身关节处都溃烂成洞和黑色水泡,最大直径6厘米,深到看见骨头。我整个人都被吓瘫了,所有亲友束手无策,我便和我妈妈、姐姐、弟弟以及刘玉兰的嫂子等人一起,跪到盐城市检察院门口想求见他们的领导,希望他们能让我哥哥嫂子见孩子一面并商量如何抢救,我70岁的妈妈因精神恍惚小腿上的骨头都跌断了。农场的干部、工人夜里面偷偷地来看陈晨,第二天就被当时的场长顾家成训话。”当时没有人敢公开答理我们家的人,真不是人过的日子,陈英已经泣不成声,紧握住记者的手,喊着一定要替陈晨主持公道。 向记者反映情况的农场干部职工异常愤慨地介绍说:“简直毫无人性,惨无人道!而人生地不熟的常州监狱当得知刘玉兰的案情和家庭情况后,立即于6月23日批准刘玉兰回盐城看望女儿,但此时,她女儿已奄奄一息。2000年1月19日,她女儿不明不白的在夜间睡觉时含冤死去。当时才虚21岁啊!更令人无法容忍是在刘玉兰夫妇蒙冤坐牢、她女儿在抢救期间,滨淮农场领导还多次按上级指示派人上门逼迫她的女儿搬家,交出住房。我们偷偷去看她女儿时,真目不忍睹啊!小孩子身上烂的那些窟窿都看到骨头,太残忍了!我们怀疑就是哪些威胁刘玉兰的腐败分子下的毒!” 1999年刘玉兰的冤狱结束,回来以后对陈亮说:“我一定要打官司、申诉,陈亮当时被人家打怕了,打得吐血,他说:他们一伙势力太大了,算了吧。不!绝不答应。我一定要澄清是非、讨回公道,不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我便开始收集证据、材料。”刘玉兰说,她为了和贪官斗到底不再连累家人,便和陈亮离了婚,开始了漫长而艰难的上访之路。“我取证的第一个人,是承接滨淮农场办公楼装修工程的盐湾建筑公司经理徐万武,由于他们当时被检察院的人打怕了,所以谁都不愿见我,我就站在他们家门口,前后17次。我是想用我的真诚请他把他们公司如何承接这40万元工程的情况告诉我,最后他还是没有见我,让他的老婆把他写好的证词给了我。当时的取证比讨饭还没有尊严,我就这样前后调查了100多人,事实真相终于查清,搜集的证据材料近千页。由于事实在不断的清晰,证据在不断的增加,因此我的申诉材料打印过不少于一百次,其中最长的1份打印53页。我开始了一层一级地上访申诉,从盐城中院到省高院,再到最高人民法院。我右手的中指因为写这些材料,磨起一个比蚕豆还大的老茧。我要让大家知道,中国有个反腐败的女共产党员叫刘玉兰。”刘玉兰介绍自己上访申诉的主要情况,记者在调查中都得到验证。 刘玉兰告诉记者,她在二审上诉期间写了39个能证明她无罪以及办案取证、审理程序违法等问题,请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调查核实,可省高院法官谢某某说:取什么样的证据是办案人员的事,我们不可能相信你的话。2001年4月24日刘玉兰便踏上了去北京的上访之路。“我可以几天几夜不吃饭,喝水就用矿泉水瓶子到厕所里的水龙头上灌一点自来水,饿了只需买一块钱的饼干,能吃一天。睡觉天不冷就睡公园的长椅上,以天为被,拿地当床。我在北京上访期间是身背鸣冤状,手棒我女儿的遗像,从一个地方走到另外一个地方,走得脚底板起了很多血泡。北京商店里的鞋子太贵,我买不起。没有鞋子,脚底又有血泡,我就光脚艰难的跋涉在上访申冤的路上……” 2001年冬天,农场干群知道了刘玉兰上访的困境,顶着压力,542名干部职工自发联名给最高法院肖扬院长写信,为她申冤。这些联名写信的当事人告诉记者,农场领导知道了这件事,连续召开三次干部会议,说联名帮刘玉兰喊冤是犯法的,是犯罪行为。“而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接到联名信后,主动打电话给老干部,说非常感谢你们及时向我们反映情况,我们会主持公道。你看这个态度和农场领导的态度真是千差万别!”还有16名省级以上的劳模联名写信给肖扬院长,反映刘玉兰的冤情,5名全国人大代表把她的冤情反映给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12月13日到20日,最高院的薛京、冯强法官专门到盐城调查这件事。而在这两个法官来之前,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两个自称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找金学华等主要证人威胁说,我们是来调查刘玉兰受贿案的,如果你们这次说的和当时签字的内容不一样,就是作伪证,要被判刑的。最后,经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证实,之前来的那两位是假法官。 2005年4月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派法官到盐城调查核实、听证之后,以“本案认定事实不清,部分证据未经庭审质证,适用法律有误”的审查结论,指令江苏省高院再审。江苏省高院没有进行开庭审理,于2006年3月17日对刘玉兰做出无罪判决。 “此怨不申,枉过此生;此稿不发,枉为闻人!” ——我们四名记者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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