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18)
江苏农垦纪委书记周作义企图不给刘玉兰恢复工作(1)
2006年3月17日,江苏省高院宣判刘玉兰无罪。其后刘玉兰恢复工作问题一直受到江苏省农垦的百般刁难。
乘“一把手”的调离,而编造了“省有关部门不同意”的谎言否定了党委的决定
2006年4月24日下午,江苏农垦有崇高威望的时任党委书记、董事长许祖元,在听取刘玉兰不幸遭遇的情况汇报后,当即明确表态:‘你的冤案是组织过错造成的,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应由组织承担,场长待遇(工资、住房、福利)肯定全部给你恢复落实到位,同时还要尽力为你解决实际困难”。随后,农垦党委作出:为刘玉兰恢复党籍、恢复工作,按接任场长待遇落实补发工资,按当时农场的房改政策落实住房等问题的具体意见,于2006年5月25日由周作义将党委决定正式向刘玉兰宣布。当时刘玉兰对农垦党委这么快就为她作出了恢复场长待遇等落实政策的意见,还心存感激。
真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刘玉兰办理恢复党籍的相关手续之中,许祖元书记突然被调至省人大,于是,在2006年6月24日的党委会上,周作义别有用心的编造了:“经请示省有关部门”,不同意为刘玉兰补发工资、恢复工作的谎言,以误导其他领导,而否定了许祖元书记主持工作时的党委决定,重新作出了:不补发工资、不恢复工作,“刘玉兰从改判无罪起回滨淮农场享受内部退养人员待遇”的错误决定【见:江苏农垦公司第2号《会议纪要》】,会议结束后,周作义急忙将此次党委的错误决定行文发至相关单位。
而在作出上述错误决定之前,既未向刘玉兰调查冤案造成的后果,也未调查刘玉兰有何诉求及其理由,同时,下发的该文件既未送达刘玉兰,也未告知下发文件的事。即使组织决定是错的,但一但以组织形式决定了,再想推翻其难度周作义清楚得很。 以“等党籍恢复后再谈其他事”,数月后再次否定党委决定 2006年6月30日,刚接替江苏农垦许祖元书记工作14天的宣荣,在听取刘玉兰不幸遭遇的情况汇报后,明确表态说:“党委的意见不是一程不变的【指2006年6月24日由周作义操纵而形成的江苏农垦公司第2号《会议纪要》】,场长的待遇肯定是要给你的,你要求工作的问题,党委可以重新研究……”。这应该是党委书记宣荣刚到省农垦时在尚未受到他人影响的情况下,作出的正常反映,也是正确观点。 周作义(江苏农垦纪委书记)则又以“等你恢复党籍后再谈其他事”,从而不择手段拖延恢复党籍,以致党委的正确意见未得落实:让制造冤案的功臣以职工名义写匿名反对为刘玉兰落实政策,安排亲信陈付祥邀请宣荣出国考察滨淮农场在赞比亚承租的小农场,致宣荣态度突变且公开站到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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